人民网关于合同管理人员考试的报导

2012-6-26
 

     2011年的全国合同管理人员招生简章已正式公布,考试时间定于2011年12月3日,与其他的职业资格考试相比,全国合同人员考试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考试目的
  力图打造“全国合同管理人员考试——司法考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三位一体的考试模式,从而满足企业的需求。解决法律专业考试过关率过低而企业门槛过高职业招聘标准模糊的问题。
  二、对考生的报考条件
  为了促进毕业生就业,满足企业岗位需求,全国合同人员考试特针对在校生开设初级合同管理人员和中级合同管理人员两级考试,并对学生的报名条件等其他方面略微放低,以鼓励学生报考。针对社会考生设立中级合同管理人员和高级合同管理人员两级考试。
  三、证书效力为终身制 区别于部分职业技能考试,该证书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颁发,录入国家人才库,且证书效力为终身制。
  四、全国指定考点报名,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区别于部分资格考试,考试时间不确定的情况,该考试为全国统一时间,考试时间定在每年12月份的第一个周末和5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为方便考生报名,在全国设有报名网点及考场。考试形式为统一考试,并有相关部门领导担任巡考。

  五、对考试资格审核严谨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来源:全国1+N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课程发展中心) 

来源网址:

http://edu.people.com.cn/GB/175792/175793/15611851.html